嫩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范希军故意伤害罪一案获法院判决
时间:2023-09-24
来源: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唐晓燕
审核:姚蕙
【字体:大 中 小】
目前,范希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嫩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联系地址: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614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