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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检察院开启“九部制”工作模式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7-08-13

来源:嫩江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翠平

编辑:庄杰

录入:庄杰

审核:刘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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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8月,嫩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以职能的合理界定为前提,根据检察业务工作特点和职能分工,对相应机构进行适当归并和调整。目前,正式开启内设机构“9部制”改革工作模式,为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搭建了基础平台。
根据《黑龙江省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反贪、反渎、预防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来的13个科室整合为9个部,分别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含未检科)、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含乡镇检察室)、检务管理检察部(含案管中心、政研室、法警队)、政治部(含党务、监察、督察)、行政管理部、后勤保障部。部分副检察长兼任部长,业务部门只设部长,最大限度的体现扁平化,综合部门设部长和副部长各一名,加强管理。
   五大业务部,使“专业化”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部内不再设科,扁平化管理,根据办案人的工作经历、办案经验、知识特长等,组建了专业化办案组。原有职能和新增职能,都由具体的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承担,这样既保证了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行使,又有利于培养一支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在机构调整人员分流整合时,从尊重干警意愿和工作需要两个方面出发,实现人员分流的“双向选择”,即:由个人申报去向意愿,主动选择部门及岗位,同时结合院里各部工作需要,统筹调剂。在人员调剂过程中,各部门顾全大局,打破本部门利益,将精兵强将输送到更需要的部门。
  赵恒昌原是院反渎局一名书记员,这次机构改革被院里调到后勤保障部,他对自己的工作变动并不意外,他说:“以前在业务部门,现在不干业务干综合,给了我一次全面锻炼的机会,我觉得,只要保持一颗进取的心,哪个岗位都是最好的,都同样能够展示自身价值。”
  陈玉民原是院案管中心主任,改革后,案管中心纳入到检务管理部,他表示,改革后,政策制定、理论研究、案件管理等职能部门整合到一起,实现了信息和智力资源共享,保证了“流程监控即发现问题即研究问题即建立健全制度解决问题”,形成更加强有力的领导中枢,检察长对全院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高效、精准。
  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权限,优化了整合检力资源,有利于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嫩江县院党组清醒认识到“9部制”虽然建立起来,但改革的任务并没有完成,为此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后续工作。检察长袁红军明确提出,目前改革完成的仅是框架,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继续深入开展“精装修”工程。他要求全院,要一鼓作气,绝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在大胆实践中精细化研究管理,继续前进,克服改革后出现的“不适应症”,尽快度过“排异期”确保实现改革后良性运行。解决好机构怎么建、人员怎么管、关系怎么联、工作怎么干的问题,引导干警尽快适应新机制,按照新的内设机构模式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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