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电影《孤注一掷》背后的法律代价

时间:2023-08-23

来源: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雪莹

录入:唐晓燕

审核:姚蕙

【字体:  
      电影《孤注一掷》取材自上万起诈骗案件真实案例,作为首部揭露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全产业链内幕的犯罪电影,影片中提到的参与网络赌博、投资理财、刷单返利、婚恋交友等被骗案例不胜枚举。
      在痴迷于电影情节的同时,让我们一起了解电影背后的法律知识——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
      电信网络诈骗害人害己,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信可疑电话、短信,不要轻信电商物流客服消息,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和泄露银行密码等。
      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漏,转账汇款多核实。
      如果不幸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转账记录、账号信息等,及时报警,让诈骗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电信诈骗套路深,不听不信不参与。天上不会掉馅饼,兼职赚钱要谨慎。侥幸心理不可有,替人转账易获刑!

联系地址: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614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