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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检普法】恶犬咬人,狗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时间:2023-10-24

来源: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雪莹

录入:唐晓燕

审核:姚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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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犬咬人狗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大型犬撕咬一名2岁半女童,致其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10月18日,据媒体报道,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为什么是刑事措施?

      从刑事角度出发,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崇州女童被咬伤案件当中,狗主人饲养的是大型犬,应当对其危险程度有所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放任狗在小区内跑跳,从而咬伤女童。如果女童最终伤情鉴定为重伤,则狗主人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当然,并非所有的恶犬伤人事件都会导致狗主人被判刑。在某些情况下,狗主人可能会因为民事责任而被起诉,例如,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或赔偿金。

      此外,如果狗伤人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狗主人可能不会面临刑事指控。

      总之,恶犬咬人并非小事,狗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狗主人在明知犬只具有攻击性的情况下依然放任犬只伤人,或者因为管理疏忽导致犬只伤人,那么狗主人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狗主人也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因此,养狗者需谨慎,务必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恶犬伤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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