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防范意识,警惕“掩隐”犯罪
时间:2025-08-16
来源:本站
作者:赵诗禹
编辑:赵宇琪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其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其危害性不容小觑。为提升和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共同打击犯罪,今天让我们共同走进嫩检普法小课堂,一起来了解“掩隐”犯罪的行为类型及危害。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此类犯罪主要涉及提供银行账户转移资金、购买并转移赃物、协助取现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被告人甲在工作时无意结交了上线人员“小乙”,并得知“小乙”使用他人银行卡可以支付报酬。2022年10月,被告人甲想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赚取报酬,主动联系“小乙”,在明知“小乙”使用自己实名制的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被告人甲仍然将自己实名制银行卡交给“小乙”使用并协助“小乙”取款,并从中获利。被告人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行为特征
被告人甲的行为属于使用账户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通过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转移赃款,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流转通道。由于诈骗人员会诱导其帮助转移赃款,使得有关操作通常能够暂时绕过银行监管迅速转移犯罪资金,大大增加公安机关追缴赃款的难度,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提示
为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卷入此类犯罪,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坚决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关联犯罪说“不”!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防范:
1、警惕“高薪”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门槛低、收益异常高、操作简单(如只需提供银行卡、身份证或操作转账取现)的“工作”或“兼职”都存在陷阱,切勿因贪图小利或无知大意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进而陷入犯罪的泥潭。
2、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法律知识,明白“不知情”或“未获利”并非免责金牌,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3、远离非法活动:对于任何要求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户或参与可疑活动的请求,应坚决拒绝。时刻牢记法律底线,不参与买卖“两卡”、帮助资金结算等任何与“两卡”相关的兼职活动,防止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工具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经意”或“侥幸心理”绝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看似“举手之劳”,实则是将自身命运押上赌桌,为此,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循上述防范措施建议,提高警惕,守护好财产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