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鱼”还“渔”护生态,增殖放流促修复
时间:2025-06-25
来源:本站
作者:徐雪莹
编辑:赵宇琪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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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响应嫩江市农业农村局、嫩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嫩江市水产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号召,参与嫩江市首次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在嫩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行动。通过科学放流、协同监督,以“法治+生态”双轮驱动,助力生态修复,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陆续将万余尾宜生鱼苗投放至嫩江水域中。本次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既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采用增殖放流并非简单的“替代处罚”,而是通过科学手段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功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还债”。这一做法既彰显法律刚性,也传递了“修复优先”的生态司法理念——惩罚犯罪是底线,在惩治犯罪的基础上,修复生态则更充分、更全面地体现了对自然的敬畏。
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嫩江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