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未成年人安全防线|多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时间:2025-05-27
来源:本站
作者:孟馨蕊
编辑:赵宇琪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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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5月27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嫩江市人民法院、嫩江市公安局反恐交巡特警大队、关工委,共同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设立了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单,同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向在场的未成年人和家长们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醒大家警惕网络诈骗、网络欺凌、信息泄露等风险。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在场的群众深刻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随后,针对近期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现象,检察干警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头盔;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交警们现场展示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性。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未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