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检察院“三抓三促”全面规范案卡填录
时间:2024-11-12
来源:本站
作者:伊君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重要评判指标,数据准确既方便案管部门开展分析研判,也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今年以来,嫩江院高度重视业务数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案卡填录意识,规范案件受理、数据录入、整改校正,实现主要业务数据填录全面、及时、准确,以案件管理工作质效的提升助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抓机制建设,促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数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案管部门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对案卡填录负主体责任,检察辅助人员承担协助填录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本部门案卡填录负监督管理责任,案管部门对全院案卡填录负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层级责任清晰的数据管理体系,明确将流程监控和案卡填录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健全协作配合,强化与检务督察、政治部的协作配合,推动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绩效考核工作有效衔接,通过日常抄送、定期通报等方式倒逼检察官规范化办案,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二、抓具体落实,促规范填录。
针对承办人案卡填录不及时,迟填、错填导致数据失真,通报问题不及时整改等情况,案管部门及时做好常见、易错问题预警。一是案管+业务部门。案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监管,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计算公式、2.0统计报表、案卡填录标准等进行提醒提示,同时增设部门审查,将统计报表的部分查询权限按部门、条线开放至部门负责人、部门数据监管员,形成案管集中监管+部门自我监管的“双管”局面。二是人工+智慧工具。探索完善多岗位联动的数据监管模式,由案管监管岗、部门监管岗、质量评查岗、部门负责人分别依托自身职能发挥多重数据核查作用,畅通信息实时交流共享渠道,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审结直至归档的全流程监管覆盖。用好“数检”智能软件加强日常数据审核并完善人工巡查,利用2.0统计报表反查功能开展精准监控,实现规模性案件数据核查。三是提示+流程监控。全面梳理业务数据质量常见问题和易错点位,系统总结小助手和数检通提示问题,并结合省院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指引,分情况分类整理案卡填录规范提示卡2份,方便办案人员“随手查”;对迟填、漏填、错填案卡等轻微问题,采取口头提示或工作群通报问题数等方式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对反复出现、明显乱填等情节较重的问题,采取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的方式予以监管。对普遍、共性问题,制发书面提示函告知业务部门领导引起重视,形成一体高效+质效建设的“双赢”局面。
三、抓监督实效,促质效提升。
一是通报到人。坚持日常提醒、重点监控、每月通报相结合,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分层分类管理,每季度对监控明细、反馈整改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利用每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对上期出现的案卡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提醒注意,对案卡填录屡现不改的直接点名到人并书面抄送至院检务督察。二是评查到卡。构建全面评查体系,组建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人才库,明确将流程监控和案卡填录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逐案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评查发现的同类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分类研判,出具分析报告。将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加强评查结果运用。三是考核全面。健全考核机制,将评查结果、流程监控、案卡填录、办案规范等问题与检察官、辅助办案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明确对未及时整改或者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进行全院通报,取消年底考评为优秀等次资格,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通过正面激励和反向督促,强化责任担当,实现检察官规范化办案。
下一步,嫩江院案管部门将实行数据核查工作“常态化”,以钉钉子精神、求极致理念,实现数据质量和案件质量同步促进、同步提升,确保检察业务数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