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检察室:守护公正的坚实防线
时间:2024-10-24
来源:本站
作者:高翊博
编辑:唐晓燕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在司法体系的架构中,驻所检察室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它犹如一座坚实的堡垒,守护着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驻所检察室以及驻所人员的日常工作内容:
驻所检察室的全称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看守所设立派驻检察室,对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的羁押监管和刑罚执行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履职的重要方式。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检察工作中,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看守所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应当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
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收押检察
检察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否收押了依法不应当收押的人员;逐人建立《在押人员情况检察台账》。
出所检察
检察看守所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相关凭证是否齐全。
羁押期限检察
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查看看守所执行办案换押制度是否严格,应当换押的是否及时督促办案机关换押;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是否向办案部门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后,是否立即向人民检察院发出超期羁押报告书并抄送办案机关。
交付执行检察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罪犯,看守所是否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一个月内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工作。
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
检察室应当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根据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审查处理,并填写《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
在新时代的法治进程中,驻所检察室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它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高效的工作,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