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小小外卖赔付,竟然牵扯诈骗
时间: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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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嫩江发稿
编辑: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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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蕙
如今,点外卖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类外卖平台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台了一系列赔付制度。这本是好事,但却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钻研外卖平台赔付规则漏洞,肆意套取大量赔偿金供自己牟利,最后换来的却是法律的惩罚。
基本案情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在美团APP下单后,虚构事实进行赔付的诈骗案。被告人安某在美团APP下单后以餐食不干净,食用后拉肚子等缘由向美团索赔,索赔金额达到 5000余元,我院依法做出处理。由于安某全部退赃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美团公司的谅解,还有认罪认罚情节,我院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普法时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警示意义
被告人安某利用美团公司赔付规则的漏洞,虚构事实,多次骗取美团公司的赔付款,累计金额已达到上述法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类别,成立诈骗罪。安某钻空子,以为每次的数额较少只是“贪小便宜”“薅羊毛”,不涉及到犯罪,但这样的行为一方面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另一方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要态度鲜明的给予否定性评价。同时,这也给我们敲响警钟,莫要存在侥幸心里,很多人利用外卖软件的漏洞“贪小便宜”,殊不知“小便宜”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