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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 集体学习最高检文件精神

时间:2024-07-15

来源:本站

作者:嫩江发稿

编辑:唐晓燕

录入:嫩江发稿

审核:姚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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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嫩江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最高检印发的《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宇主持,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陈玉民领学了《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与会员额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重点围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指导意义进行了交流发言;副检察长魏衍胜、刘红兰分别全文传达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并对重点条项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

会议强调,要常态化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每一批指导案例,检察官要带头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提升对指导性案例的理解和掌握水平。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各业务条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最高检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性案例,在办理类案时准确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理念。检察官要强化培育优秀案例意识,提高总结提炼能力,积极研究、编写、报送案例,努力打造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争取推出具有嫩江特色的检察办案经验。

会议强调,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是最高检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以改革之力破难题解新题、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条例》《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深入解读,切实增强司法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将《条例》《意见》自觉落实在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二要准确把握责任追究情形,紧抓关键岗位,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执法。《条例》对全体员额检察官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所有员额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入心入脑,要对照职责权限深入查摆问题不足及苗头倾向,要有针对性地及时整改纠偏,坚决守住红线、远离高压线,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三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既是法律要求更是政治责任,各位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立足岗位对标《意见》规定进一步梳理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认清权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禁止条项坚决不能为,要严格按照权责定位和规定程序依法履职,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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