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食”显微镜 研“药”成分表|嫩江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办理传导式培训汇报会
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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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嫩江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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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准确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4月10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办理传导式培训汇报会。
第二检察部主任唐喜艳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精彩的传导培训课。课上,唐喜艳围绕《食品司法解释》、《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案》、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食品药品案件办理相关机制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培训会紧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司法认定的堵点和难点,从食品药品案件的主要犯罪特征、疑难案件办理、关键环节把握等方面对个案进行解读,为规范办理涉食品药品类案件夯实了理论基础。
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传导式培训为契机,开拓案件办理思路,强化干警办案能力,转化学习培训成果,为依法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