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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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嫩江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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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国家机器之一,必须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树牢“国之大者”,自觉坚持局部服从全局、“自转”服从“公转”。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深一层、悟透一分,对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有更清晰、更全面的了解,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有更准确、更透彻的把握,才能防止就检察看检察、就检察干检察,才能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大局中思考谋划,从而增强服务“公转”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现代化新嫩江建设。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掌握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以系统观念、系统思维、辩证思维统筹处理好当下与长远、宏观和微观、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把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转化为抓落实的一致性,使检察履职服务经济发展方向上不出偏差、力度上恰到好处、节奏上精准适度。
会议强调,要自始至终把人民至上的思想放在首位。新征程,检察机关坚持并深化人民至上,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注重社会效果,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还要努力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守心”“稳心”,为党分忧,为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