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情保民生促发展丨嫩江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侧记
时间:2021-01-05
来源:嫩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庄杰
编辑:梁萍萍
录入:梁萍萍
审核:王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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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疫情因素影响全市民营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嫩江市检察院以“聚焦保障民生贡献法治力量,助推嫩江经济发展”为着力点,立足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多措并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推动嫩江市域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01|结合疫情实时防控特点,探索走访民企新模式
率先成立检察院法律服务企业微信群:员额检察官+企业+市疫情防控人员
疫情防控严峻期,因不能实地走访企业,该院借助工商联广泛联系企业优势,精准摸排,多次重点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代表,了解到阶段内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为及早打通检企服务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了风险防控与法律服务“前移”的方式。该院决定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各部门明确一名优秀员额检察官,专门成立“检察院法律服务企业”微信群。为准确解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方面有关政策性问题,与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专门邀请该市疫情防控人员加入微信群。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做好记录,并逐一进行回访调查,确保法律服务全程跟进不掉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加精准、高效、全面的检察服务。
// 推行检企深度交流模式:实地走访座谈+检企法律服务站+检察建议
1、推行“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坚持每季度深入企业走访座谈一次,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需求情况,下半年共开展检企座谈会2次,开展涉企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次。
2、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长效机制,设立“检察+企业”法律服务站,适时提出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在监督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
3、发挥法律“参谋”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率先成立检察院法律服务企业微信群:员额检察官+企业+市疫情防控人员
疫情防控严峻期,因不能实地走访企业,该院借助工商联广泛联系企业优势,精准摸排,多次重点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代表,了解到阶段内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为及早打通检企服务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了风险防控与法律服务“前移”的方式。该院决定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各部门明确一名优秀员额检察官,专门成立“检察院法律服务企业”微信群。为准确解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方面有关政策性问题,与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专门邀请该市疫情防控人员加入微信群。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做好记录,并逐一进行回访调查,确保法律服务全程跟进不掉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加精准、高效、全面的检察服务。
// 推行检企深度交流模式:实地走访座谈+检企法律服务站+检察建议
1、推行“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坚持每季度深入企业走访座谈一次,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需求情况,下半年共开展检企座谈会2次,开展涉企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次。
2、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长效机制,设立“检察+企业”法律服务站,适时提出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在监督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
3、发挥法律“参谋”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02|构建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畅通法律服务新渠道
构建多部门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将民行检察服务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行政服务监督相衔接,共同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进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构建多部门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将民行检察服务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行政服务监督相衔接,共同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进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典”亮民营经济

以宣传《民法典》“五讲一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典”亮民营经济系列活动。开展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面向党政机关讲好民法典,从民法典的立法过程、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体例和主要内容以及亮点解读三大方面进行深入解读,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依法履职、依法用权,加大民法典理论研究阐释,为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

开展《民法典》“微课堂”系列讲座及实地宣传活动,面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及企业职工,利用线上“微课堂”+线下“实地宣传”深入宣讲《民法典》,适时穿插涉企小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提高多方法治思维,达到防范规制企业法律风险的效果。


召开检法联席会议

召开检法两院“涉民营企业”联席会议,联席会上两院就针对涉企领域案件依法审慎办理、快速办理,强化民营企业申诉案件精准监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联络、信息共享以及协作机制等作出规定,对共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达成共识 。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开展“六稳、六保”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代表们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远程办案系统、法警训练室、荣誉室,认真听取相关职能讲解,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座谈中,向与会代表赠送了《民法典》宣传读本,并通过介绍该院在推进“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介绍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服务民营经济的工作情况,向与会代表发放“嫩江市检察院联系民营经济服务卡”,征求各方意见与建议,聚焦企业实际诉求,以务实举措着力落实,做实、做细、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03|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为,用心护航民企新发展
03|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为,用心护航民企新发展

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协作意见》,文件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原则、范围、程序、工作形式等内容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当遇到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时,可邀请该院介入到行政争议化解中来。在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一起经营者售卖虚假生产日期食品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时,受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该院第四检察部参与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通过发挥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有效办案手段,共同成功化解了该起行政争议。避免陷入程序空转状态,有效减轻民企诉累 。
搭建“协作+监督”机制,在办理法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非讼执行案件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该部总结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协作意见这一成型经验,加强与当地税务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搭建“协作+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对相关行政机关不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探索进行“穿透性”监督,适时对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为及时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提供了支持。
搭建“协作+监督”机制,在办理法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非讼执行案件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该部总结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协作意见这一成型经验,加强与当地税务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搭建“协作+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对相关行政机关不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探索进行“穿透性”监督,适时对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为及时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提供了支持。
2021
接下来,嫩江市检察院将立足民行检察职能,强化民行检察精准监督,为市域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
接下来,嫩江市检察院将立足民行检察职能,强化民行检察精准监督,为市域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